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强力推进“全城清洁”行动(清洗类)整治工作

索 引 号:005271715/2016-001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26发布日期:2016-08-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强力推进“全城清洁”行动(清洗类)整治工作按照《二七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工作部署,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工作部署会,强力推进“全城清洁”行动(清洗类)整治工作。

按照《二七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工作部署,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工作部署会,强力推进“全城清洁”行动(清洗类)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李志刚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二七区“全城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二七区“全城清洁”行动督导检查办法》,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领导靠前指挥。市、区“全城清洁”行动工作部署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毅多次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对整治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区领导指示精神上来,从摸排勘察阶段都亲赴各乡(镇)小区实地指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极大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工作的强势推进。三是建立日常督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台账抽调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日常督查,确保实际完成情况与整治台帐一致,有力的推动工作进展。四严格奖惩问责。区督导组将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区督导组以日常检查为主要督导方式;每月将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问题久拖不决、行动推进慢的单位,将报区大气办,按照《二七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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