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52197/2016-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粮食管理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6 | 发布日期:2016-08-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关于开展“我为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党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上组〔2016〕7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开展“我为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活动为主题,发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做好环保“宣传者”“志愿者”“实践者”“监督者”,让职工更多地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共创生态上街、宜居上街、低碳上街。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四、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总体要求,发挥党员干部职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积极营造全体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氛围,坚定不移地打好大气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确保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为建设“和谐宜居、智慧低碳、开放包容”的新上街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活动时间
我中心“我为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党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与文件要求同步,8月1日—10月31日,为期三个月。
四、活动内容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者。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带进机;广泛宣传环保政策,通过发放资料、微信分享等形式,让“美丽上街、拒绝污染”成为本单位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有榜样、做有标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志愿者。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行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坚持走前头、做表率,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积极主动参与环保志愿服务。
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实践者。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要从自身改起、从小事做起,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燃煤小锅炉、不焚烧秸秆、不燃烧垃圾杂物、不制造扬尘,自觉低碳出行,争做绿色生活的标兵。
4.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者。要做敢于动真碰硬的监督员,对露天烧烤、焚烧秸秆、燃烧垃圾杂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行为,敢于站出来劝阻制止;对违规使用燃煤小锅炉、乱排餐饮油烟、渣土运输抛洒滴漏、施工扬尘、企业污染偷排等现象,及时制止或取证举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要把开展“我为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党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大家深刻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到活动中。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开展“我为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党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作为年底个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为上街环境做贡献。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强本单位对“我为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党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宣传,积极报道活动动态、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力,推动活动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