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民政局“四步走”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工作

索 引 号:005292372/2016-001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民政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26发布日期:2016-08-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民政局“四步走”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各自分工积极配合县地名普查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地名文化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安排。地名普查办通过对普查摸底的初步名单进行审核论证,提出地名文化保护和拟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建议名单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名单和处理意见,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进行法律和社会风险评估,必要时举行社会听证。对经评估属于地名文化遗产的,由该地名所属主管部门按程序予以确认后纳入本级保护名录。

三、加大宣传引导。县民政局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依托网格化,深入基层和社区广泛宣传地名法规、标准和政策,大力宣传和弘扬地名文化,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社会各界自觉使用标准地名和地名文化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把阶段性活动和长期性制度建设相结合,在认真总结上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制度建设和文化培育力度,通过网格渗透,深入挖掘、系统整理、综合利用普查形成的各类地名文化资料,系统编撰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地名图、志、典、录等普查成果。同时,积极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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