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1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6 | 发布日期:2016-08-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概况
(一)法院概况
市法院位于登封市少林路东段,由审判庭、综合楼、办公楼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5452平方米;现有干警199人,其中预算内181人,预算外18人,离退休45人。市法院肩负着打击犯罪、调处纠纷、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6200余件,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职责
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指令由登封市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登封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和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司法建议;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管理法院系统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决定国家赔偿;承办应由登封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登封市人民法院设立政治部和11个职能部门,分别是:政治部、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研究室、司法鉴定技术科。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29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7.17万元,其他收入16.4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24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4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4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支出2126.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登封市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79.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5.8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3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