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第一起仲裁案件

索 引 号:679485648/2016-000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社局(党工委组织部)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26发布日期:2016-08-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第一起仲裁案件

2016年8月9日上午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刘某与河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正式开庭。庭审中,仲裁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相关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并进行了调解。整个庭审组织有序,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庭审理工作表示满意。仲裁委员会于8月22日对当事人双方下发了仲裁裁决书。

该案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郑州航空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郑州市政府批复,2016年5月16日正式成立,成立后仲裁委员会克服了从无到有的种种困难,第一起案件的审结,标志着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迈入了一个新阶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用法律的公正切实维护好区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优良的用工、务工氛围,助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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