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司法局督察工作情况汇报

索 引 号:005283601/2016-000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领导活动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督察,工作,汇报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24发布日期:2016-08-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司法局督察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郑州市司法局督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督察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召开的督察工作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全局政务工作、考勤纪律、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用督察为手段来推动执行力建设,以达到全局各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和圆满完成的根本目的。现将我局督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6年6月16日,我局围绕如何做好督察工作召开专题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对督察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提出新要求,要坚持围绕中心,找准定位,突出职能服务大局的督察工作原则,提升督察工作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局机关科室职责,调整上街区司法局督察委员会,由局长韩洪涛任委员会主任,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各科室长为成员,督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罗权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源、陈呈兼任,负责督察局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一)创新制度管理,打造工作亮点。

一是坚持班子成员“每周碰头会,两周开例会”制度,局督察委员会对会上所安排的工作,实行“周五督察、周一汇报”制度,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落实。坚持“晒日志”制度,班子成员带头上报周工作日志、督察分管科室工作日志,每周日志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效率和决策水平。二是实行中层“以讲带学”制度。各科室中层干部每周轮流参加班子会,领讲业务知识,从讲课中得提升、从讨论中得启发。坚持中层干部“以述代查”,对照年初签订的绩效目标责任书,召开中层述职工作会,督察中层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提升中层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三是通过与基层科室签订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制定奖惩办法、规范管理制度等方式,对信息工作进行督察,有效激励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积极性。2015年信息宣传工作在督察机制下,年度发稿率远超前三年发稿数总和。2016年上半年累计发表信息、外宣稿件100篇,超过去年全年发稿总量。

(二)完善基层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持续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目前全区已创建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今年,我局将新安路司法所作为培优重点,推荐申报,同时加强对其组织机构、管理体制、设施装备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指导、支持。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我局年度重点督察事项。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建成我区社区矫正中心,配齐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为我区规范化、标准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采取日常督察与集中检查、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截至7月底,我区社区服刑人员35名,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GPS手机定位系统进行实时跟踪。

三是打造法治公园品牌性宣传平台。目前我区已建成中心、中安、新安3个法治公园,公园内设置宣传指示牌及宣传栏,宣传指示牌涉及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宣传内容;宣传栏内宣传版面涉及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内容。定期督察,更换普法内容让广大群众在休闲散步的同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打造常态化宣传模式,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深化平安建设,提升行业形象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了《上街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严格督导考核,并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投入该项工作当中。二是加强宣传力度。领导带头分包司法所,督察指导各司法所的进村入户宣传进度和普法讲师团宣讲情况。各科室根据专项业务,开展“每周轮值”广场活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并向局督察委员会上报宣传情况。三是深化专项带动。开展“大宣传、大调解、大服务、大走访”专项行动,实行“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按要求督察每周上报排查数据、调解数据以及案件回访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对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执业纪律监管、办案质量检查,整顿行风行纪,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密集式摸排走访,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局党组每周对各科室、司法所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组织不严、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在此项督察工作中我局督察委员会的做法得到市局督察委员会的认可,并在工作简报中予以肯定。

 四、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督察委员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立足服务大局、提高质效、促进落实,实行快节奏、高频率督察,取得明显地工作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督察的深度不够,方式方法不够灵活。

平时在督察工作中,督察的事项较多,大多考虑的是如何尽快完成任务,而对于督察内容的深层次原因、根本解决办法考虑的较少,分析的不够,落实有欠缺。在督察方式上,现场督导、座谈了解比较多,调查研究、暗访回访比较少,持续跟踪督导力度不够。

2.督考合一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平时的督察与考核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有利于调动被督察对象的积极性,增强督察的实效。但目前对于督察与考核有机结合不够深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灵活地运用督察方式方法,促进工作落实。注重督察与调研结合,与综合协调结合,与提质增效结合,注重从表象的督察到深层次分析,及时为司法行政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要提高督察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多进行暗访、回访、重复督办,做到督察工作更加有力,更加务实。

二是建立督考合一机制,督察与考核实行资源信息共享,把平时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评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的督察结果与节点性的考核进行结合,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督察队伍素质,面对重点工作越来越多,推进难度越来越大的新形势,需要强化督察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严肃、纪律严明、履职严格”的司法行政队伍。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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