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42/2016-0009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30 | 发布日期:2016-08-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攻坚战深入开展,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死角”、“盲区”和“短板”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无照经营企业查处取缔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做好工作部署、工作落实、工作督导。二是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属地监管责任。特别是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企业作为查处取缔的重点。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依据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具体的责任人、责任领导,切实保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落实到位,并严格责任追究,督促工作落实。三是依法监管。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工商部门的管理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7号),进一步明晰监管责任,依照职责依法监管,对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清理整顿,整治规范。依法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措施。重点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死角”、“盲区”和“短板”问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彻底解决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小、散、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