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2016〕138号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地煤集团、国投河南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豫煤行〔2016〕119号)文件精神,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煤矿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全市煤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市煤炭局成立以局长、党组书记柴栓庆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所有煤矿。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要做到三个紧密结合:与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煤炭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督查主要内容、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高,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正常生产、技改(基建)、隐患整改的兼并重组和地方煤矿进行全面检查,对停工停产煤矿进行全面巡查;省骨干煤业集团(含比照)组织对所属直管煤矿进行全面检查。
(三)市煤炭局组织对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联合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对全市正常生产的地方煤矿全面检查,对正常生产的省骨干煤业集团(含比照)所属煤矿重点抽查。
四、检查重点
(一)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是否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活动方案;是否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隐患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是否建立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和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定;是否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防治水设备,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5种防治水图件和15种基础台账等资料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是否落实“有掘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规定,探放水是否做到“三专、三到位”;排水系统是否进行联合试运转,系统是否可靠完好;是否制定并落实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二)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重新完善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细化瓦斯、水害、防灭火、提升运输等方面的防治重点;是否结合日常安全检查,有针对性的扎实开展全面检查或自查自纠;是否建立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档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金岭、新丰、建业、仟祥4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按照整改进度及验收销号程序对国家安监总局第九督导组、市煤炭局防突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
(三)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情况。是否对查出的隐患落实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是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制度;是否每月向实施挂牌督办单位汇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芦沟、白坪、告成、赵家寨4家煤矿7条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未经验收销号,重大隐患排除前是否按规定实施局部或全矿井停工、停产整改;告成和赵家寨2家煤矿3条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截止8月底已到期,是否严格履行延期申请程序,按规定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
(四)瓦斯防治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省政府“双十条”规定,始突标高以下严禁划分非突出危险区,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和“双六”标准效果检验等;是否建立防突管理台账、允掘允采通知单制度;高、突矿井抽放系统是否完善可靠、运行正常,抽采、防突队伍和装备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编制抽采设计,是否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编制防突设计,采掘面施工前是否进行消除突出危险性专题评价等。
(五)煤矿企业现场管理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省骨干煤业集团(含比照)要针对检查督查主要内容,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检查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严格检查。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隐患与煤矿企业自查出的隐患和近期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对照,凡发现自查隐患限期未整改到位、隐患重复出现、检查组查出而煤矿自查未查出的主要问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市煤炭局检查组、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汇总分析,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问题和重大隐患,明确专人于10月10日前将安全大检查总结及防治水专项检查行动总结一并上报市煤炭局安全生产处。
2016年8月30日
联系人:吴贤云,传真:67176805,邮箱:zmaqc@163.com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