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面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索 引 号:735529845/2016-00123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市场,安全生产,食品,专项整治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31发布日期:2016-08-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面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近期,外省市生产的小麦粉产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和水分检出值超标事件频发,引发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面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行为,保障面粉行业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面粉,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县面粉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要求,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面粉企业和面粉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要全面深入地排查问题隐患,特别要把以往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小作坊作为检查重点,对小麦等原材料采购验证、入库查验、领取投料等记录进行检查,着重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和小作坊是否存在有采购、使用硼砂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情况等问题,确保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成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立案的要坚决立案,该查处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抽样检验产品

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组织对全县小麦粉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

四、认真履职,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要认真履职,结合本辖区实际,妥善安排时间,组织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保证此次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于9月9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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