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6-001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2 | 发布日期:2016-09-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8月31日,中心法制科、信访办、住房保障科三部门联合,一起到新华南街57号收回我中心公房。此处房产的居住人因病去世,之后,其家人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不交水电费、不清理屋内自用物品。信访办反复联系此住户家属,摆事实讲道理,请其将房间腾空并与我中心交接,但是对方置若罔闻。8月31号,三部门在我中心法律顾问指导下,上门张贴通知,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维权措施。接到通知后,9月1日,其家属于军到中心,法制科张方正、吴敏到信访办与其交谈,耐心讲解,目前对同意十天内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