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2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餐饮服务,建设,食品安全,通知
文    号:豫食药监餐饮函〔2016〕306号成文日期:2016-08-22发布日期:2016-09-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加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及时掌握各地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和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情况,根据2016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培训暨工作会议、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以及《2016年餐饮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 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会议及文件要求,省局决定对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等两项重点工作实施信息月报制,并制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1)、《农村集体聚餐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各地从9月份开始,于9月、10月、11月、12月、2017年1月5日前报送上月统计表与所辖县(市、区)统计表复印件。各地报送的统计表须经主管局长审签并加盖公章。省局将于每月10日前印发上月全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申  波   高志松

联系电话:0371-63280241,60271869

传    真:0371-63280251

邮    箱:shipinchu@163.com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 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表.doc
  • 农村集体聚餐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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