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杉杉•奥特莱斯建设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6-0333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02发布日期:2016-09-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杉杉•奥特莱斯建设项目

郑州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杉杉·奥特莱斯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8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郑州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杉杉·郑州奥特莱斯项目中牟县大孟镇镇区宝兴路以南、金水大道以北、雁鸣大道以东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占地120230㎡,主要建设14栋2层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80787.99㎡,地上建筑面积60278.45㎡,地下总建筑面积20400.48㎡。

废水:本项目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中表2标准后经自建污水排水管道排入大孟沟;

废气:运营期地下停车场废气经机械排风系统强制抽风集中排放,排风井分别位于绿化带或楼顶;

噪声:项目消防泵房、风机房等位于地下,并设置基础减振和隔振装置等减少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区内合理布置垃圾箱106个,生活垃圾由当地政府负责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 杉杉奥特拉斯验收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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