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28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02发布日期:2016-09-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2日,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局党组全体成员以及机关全体党员参会学习。

      会上,纪检组长对《问责条例》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讲解,并指出《问责条例》的实施将成为“史上最严”的党员问责条例,与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同构成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旨在解决一些党组织领导弱化和党员党性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

      党组书记在学习时强调,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同时,要带头坚守底线,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照“四讲四有”标准,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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