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1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2 | 发布日期:2016-09-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按照“有效保护、有序开发”以及“四保两高”的总体要求,将保发展、保红线与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把重监管、重节约与抓改革、抓机制相互统一,从整体发展布局中注重维护民生权益,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城乡人民群众的能力,为切实开创新时期的国土资源工作探索了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
一是注重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进一步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加快完成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在做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稳妥地把上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逐步融入到于今年九月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中。
二是进一步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合理安排各项土地开发使用政策,分阶段按计划管控地方国土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投入比重,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统筹资源利用进度,探索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新途径,逐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不断加大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力度,坚决制止强征行为。
三是加强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扩大落实大中专院校的实习基地,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大中专院校实习基地。2016年以来,结合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嵩山世界地质公园再次评估”工作的进行,全面提升了科普教育基地的各项服务功能,为科普教育基地完善装备了现代化声光技术设备,持续提高了地质科普教育基地新时期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四是严格按照今年中央环保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审查辖区内所有的生产矿山企业。逐一检查生产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缴存情况,督促并完成所有生产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评估、评审与备案。坚决依法依规处理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矿山生产企业。
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构筑和谐的资源开发与保护利用关系是当前和今后国土工作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立足现实,开创新思路、适应新发展无疑是新时期国土工作面临的不二选择,如何构建科学合理、顺应民心、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土事业将是所有国土人面临的历史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