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鑫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生创新金融港项目确认书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20444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02发布日期:2016-09-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鑫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生创新金融港项目确认书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服务〔2016〕18235    

企业名称:郑州鑫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郑州鑫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生创新金融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为允许类。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文件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商都路南、明理路东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6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6666.67平方米,主要构建金融服务后台、企业总部、企业结算中心、产品展示中心等。满足各类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的特殊需求;主要设备有照明、通风设备、给排水泵、消防设施等。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9月 至 2018年12月    

     四、总投资:26000万元 ,其中:企业自筹242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180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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