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053693X/2016-001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政〔2016〕99号 | 成文日期:2016-09-02 | 发布日期:2016-09-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郑庵镇2016年秋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日
郑庵镇2016年秋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减少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河南省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中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美丽郑庵和现代都市农业建设,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主线,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严控秸杆、杂草、落叶、垃圾等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立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露天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各行政村和镇直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快实现全镇基本“零火点"目标,努力消除露天焚烧现象;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力争2016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将全面禁烧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严格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严惩各类露天焚烧行为。
三、工作步骤
全年实行全面禁烧,禁止各类露天焚烧。重点禁烧阶段为秋收、秋种(9月5日至11月5日)时节,其他时间为常态化监管阶段,做到禁烧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筹备组织阶段(9月1日至9月4日)。召开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项任务。完善全面禁烧监管机制和工作措施,建全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常态下督导宣传,大力宣传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9月5日至11月5日)。各行政村、镇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为,组织开展全面禁烧工作督导检查,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四、责任主体
(一)制定全面禁烧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奖惩,负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目标分解、考评考核等工作。
牵头单位:重点禁烧阶段由镇农办牵头,其余时间按照规定由各行政村牵头。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行政村。
(二)对各行政村机构建立、网格化管理人员到位、防范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镇督查办、镇农办。
卫生院、校区内不出现焚烧垃圾、落叶等现象。
牵头单位:卫生院、镇教办。
责任单位:卫生院、各行政村。
(三)禁止在建施工工地焚烧杂草、落叶、废弃物等;同时,组织园区内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清运工作。
牵头单位:镇园区办。
责任单位:镇园区办、各业主单位。
(四)负责对镇区、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杂草、落叶、露天烧烤等行为进行严查。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
(五)加强对主要道路、村庄、沟河路渠、墓地、企业周边进行严查。
牵头单位:各行政村。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对本辖区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农办要加大协调、指导、督查、奖惩力度,形成有利于推进全面禁烧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自领域的禁烧工作,形成全面禁烧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有关技术措施和扶持政策;各行政村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即时贴、刷写固定标语、喇叭广播、向每家每户发放《致广大群众的公开信》、并签订全面禁烧承诺书等宣传手段,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现代传播途径,努力提高群众对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凡被督查组发现的,不再享受镇里出台的新农合补贴、老龄补贴、党员老龄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助学金补贴、小额保险补贴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各行政村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直接责任,镇农办负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各行政村对各自辖区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层层制定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形成镇、村、组三级责任体系。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防死守,严格问责,保证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四)强化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是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的根本途径。各行政村要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并积极推进综合利用工作,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落实财政支持和奖罚政策,努力从源头解决露天焚烧问题;大力促进秸秆肥料、秸秆饲料、秸秆燃料、秸秆工业原料、秸秆食用菌基料、秸秆沼气和发电等产业化发展,鼓励农户购置大型秸秆还田机械,推动秸秆资源化和商品化,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切实解决秸秆废弃、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五)强化执法监管。一是督促各行政村实行全年常态化监管,确保禁烧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二是实施不间断的禁烧暗访工作制度。镇政府督查办、农办督查组不定时、不间断地对全镇全面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行为。
(六)奖惩措施。被市督查组发现焚烧一堆的,直接罚村三资6000元;被县督查组发现焚烧一堆的,直接罚村三资4000元;被镇督查组发现焚烧一堆的,直接罚村三资2000元。全面禁烧结束后,未发现焚烧现象的行政村补助20000元工作经费。
(七)强化执纪问责。对出现火点的各行政村,除按照省、市、县规定的经济处罚外,还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全镇重点禁烧期间首次出现着火点的,镇纪委约谈着火行政村的主要干部;对无视约谈效果,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不力的,将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因露天焚烧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