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三到位”开展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费征收工作

索 引 号:326840448/2016-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05发布日期:2016-09-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三到位”开展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费征收工作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办【2016】122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三到位”措施,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费征收工作。

     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办〔2016〕122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三到位”措施,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费征收工作。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办事处要求各行政村、办事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全办事处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截至目前,办事处共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3000余份。

     二是服务群众到位。办事处新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费征收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办事处包村领导、包村包组干部积极参与,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并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逐家逐户宣传政策,上门为群众办理参保手续,真正把此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

     三是评优评差到位。办事处实施日报告、日通报的工作制度,坚持每天对各行政村的参保情况进行通报,评优评差。同时,积极动员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中建立微信群,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答群众咨询,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行政村的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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