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62/2016-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6 | 发布日期:2016-09-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区、办、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6年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郑工信〔2016〕127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2016年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确定的十六个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中尚未建设的七个平台。即:装备制造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食品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耐材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新材料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生物及医药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电子信息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在我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息化基础,资源配置能满足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需要;
(三)申报项目有详细的资金概算和确定的资金来源,能够在两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营;
(四)申报项目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功能齐全,模式合理,符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
(五)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资料
(一)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表;
(二)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2014年、2015年度审计报告;
(五)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于9月26日17:30前报工信委。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fskgxwxxk@163.com。
(二)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服务平台数量不超过2项。
(三)申报单位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企业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此项目。
五、审核确定
由郑州市工信委负责,会同郑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确定2016年启动建设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承建单位,备案后进入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库。
六、项目资助
项目建成后,由郑州市工信委会同郑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每个平台资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委 范惠萍 62855879
2016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