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18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棚户区建设项目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棚户区,建设项目 | |
文 号:登政办〔2016〕54号 | 成文日期:2016-08-29 | 发布日期:2016-09-0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登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审联批机制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提前介入、各尽其责、平行推进、联审联批、限时办结”的例会制度。
成立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跟口副主任和市房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为:市监察局、公安局、旧城改造办公室、房管中心、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安监局、住建局、法制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消防大队、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房管中心主任兼任。
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筛选需提交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协调、解决的项目或事项。
(二)联审联批会议实行周例会月讲评会议制度,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跟踪督查。
(三)例会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听取联审联批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
二、联审联批的对象和内容
联审联批的对象:拟列入河南省台账棚户区改造项目。
联审联批的内容:项目的核准和备案,项目的选址、规划和用地,环评、水保、消防和林业等手续的办理和审批。
三、联审联批的程序
联审联批按照“办公室集中汇总,例会研究确定,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的模式运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前介入,提前研究,提前提出解决的办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提交例会研究。
(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认真按照例会确定的事项限时办结,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的,专人负责,限时协调办结。
四、联审联批的督办
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要按照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并将办理情况提交下一次例会进行通报。
2016年8月29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