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登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18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棚户区建设项目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城乡建设,棚户区,建设项目
文    号:登政办〔2016〕54号成文日期:2016-08-29发布日期:2016-09-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登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登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审联批机制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提前介入、各尽其责、平行推进、联审联批、限时办结”的例会制度。

成立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跟口副主任和市房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为:市监察局、公安局、旧城改造办公室、房管中心、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安监局、住建局、法制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消防大队、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房管中心主任兼任。

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筛选需提交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协调、解决的项目或事项。

(二)联审联批会议实行周例会月讲评会议制度,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跟踪督查。

(三)例会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听取联审联批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

二、联审联批的对象和内容

联审联批的对象:拟列入河南省台账棚户区改造项目。

    联审联批的内容:项目的核准和备案,项目的选址、规划和用地,环评、水保、消防和林业等手续的办理和审批。

 

三、联审联批的程序

联审联批按照“办公室集中汇总,例会研究确定,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的模式运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前介入,提前研究,提前提出解决的办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提交例会研究。

(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认真按照例会确定的事项限时办结,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的,专人负责,限时协调办结。

四、联审联批的督办

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要按照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并将办理情况提交下一次例会进行通报。

  

 

 

                                                                                                                   2016年8月29日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