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6-0013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监管,药品,安全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8 | 发布日期:2016-09-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学期开始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医务室的药品质量,确保广大师生用药安全,近日,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学校医务室及学校周边诊所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主要为学校医务室以及学校周边诊所。检查的重点:一是学校医务室的药品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抗感冒类、抗病毒类、腹泻类及安神补脑类药品情况;二是药械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及有关记录;三是药品购进渠道、供货方经营资质、业务员备案情况,检查是否建立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记录,是否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以及其他标识,是否留存购进票据;四是药品、药械的储存养护,查看储存保管条件,重点检查药品冷藏、阴凉储存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五是不合格药品管理情况,查看有无不合格药品区和明显标识,有无近效期药品登记和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记录。
此次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对中牟县第二高级中学医务室、中牟县第四高级中学、中牟县第三初级中学、贾成林中医诊所、中牟县校金梅诊所等1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学校医务室及学校周边诊所的药品购进渠道规范、质量合格,贮存条件能达到规定要求,未发现过期失效药品。但是个别医务室中存在药房管理制度不健全、药品购进记录不完整、温湿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等问题,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导规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在检查的同时,指导督促学校医务室完善药品管理相关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强化学校主管校长为本校医务室用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医务室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进一步保障学校医务室用药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的药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排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为新学期广大师生的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