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53/2016-0015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村镇建设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农村危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8 | 发布日期:2016-09-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其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和其他贫困户,为避免出现、冒领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等情况,确保把好事办好,让危房户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审核、市级审批程序。对王村镇、高山镇、汜水镇、刘河镇、崔庙镇、高山镇、广武镇、贾峪镇、高村乡、城关乡等上报的181户危房改造对象,到公安、工商、房管、劳动人事部门详细了解其个人收入、拥有车辆及房屋等情况。经调查,20余户因存在隐瞒个人信息等情况,被排除危房改造补助在外,确定160户,竣工105户。
按照要求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完整后将资金拨付到户。目前我市共验收合格105户,资料完整后,将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