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26840448/2016-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8 | 发布日期:2016-09-0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9月6日,清河办事处抽调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清河派出所和教育办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对每座幼儿园的校车安全、饮食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和老师详细讲解了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等相关知识,使他们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工作人员当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立即整改、限时整改,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维护幼儿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