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登封市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会议在政法委会议室召开。登封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主管刑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及司法局局长、主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登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智鑫参会,并作重要指示。
会上,司法局王老康局长传达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登封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情况,由公安局和司法局共同建立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应设立在监区内,有独立的办公用房,更好地满足在押人员的法律需求;由法院和司法局共同建立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应当设立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窗口,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公、检、法部门相关负责人都表态,将积极配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开展,为值班律师提供停车、就餐、出入等工作便利。
最后,李智鑫副书记强调:一、各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尽快解决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用房问题;二、将相关制度、工作流程等内容公示上墙;三、建立值班律师名册,参与工作站的值班工作。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应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业务联系,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促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效顺利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