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580/2016-000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9 | 发布日期:2016-09-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积极宣传,严格审批。积极向新建企业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政策,让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及时自觉申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并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关于审批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单位名录库关于“四上”企业审批管理规定。二是认真梳理,应统尽统。根据统计名录库、工商注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资料,建立新增企业名录库。同时,认真核实疑似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要求符合标准的企业认真准备上报材料。 三是实地查看,加强指导。在认真梳理出拟“四上”名单后,到企业进行实地查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指导其完善相关申报资料,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入库标准、申报材料完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