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建锦伦置业有限公司中建锦伦(10号院)建设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6-0834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09发布日期:2016-09-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中建锦伦置业有限公司中建锦伦(10号院)建设项目

河南中建锦伦置业有限公司中建锦伦(10号院)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河南中建锦伦置业有限公司中建锦伦(10号院)中牟县绿博组团,富贵三路南、牡丹一街东、屏华路西、富贵四路北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1000万元,占地面积21508.22㎡。主要建设2栋7层、2栋10层、1栋9层、1栋25层、1栋26层住宅楼、配套物业及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77489㎡,其中地上建筑53770㎡,地下建筑23719㎡(地下车库)。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进入临时化粪池,做农肥资源化利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及抑尘。扬尘:施工方应采取道路硬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挡等措施减少影响;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固废:土方及时回填或铺垫场地,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城市建筑垃圾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气:汽车尾气经采取在地下车库安装通风排风装置强制通风,并经高出地面2.5米、远离人群集中活动场所的排气口排放;噪声:对水泵等配套设备进行密闭隔声和加装减振设施等进行噪声防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固废:生活垃圾及商业用房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定期集中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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