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6-001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9 | 发布日期:2016-09-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抓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雁鸣湖镇食药所采取“五个强化”,对辖区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制品、水产品、蔬菜、面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饮料、水果、调味品、地方特色食品和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扩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集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双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借助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力量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经常坚持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强化宣传,营造共治共享的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食药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按照省市局流通环节食品抽检检测计划以及县局2016年度抽检计划,针对双节期间的热销食品和特色食品,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特别是非法添加行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