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17531360/2016-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工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港工〔2016〕21号 | 成文日期:2016-09-09 | 发布日期:2016-09-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全区各委(部)、局、办,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丰富我区广大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倡导和培育“健康生活、快乐工作”文化理念。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区总工会与社会事业局决定联合举行全区2016年度职工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友谊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区各委(部)、局、办,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各企业和有关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16年9月23日前,各单位将参赛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报送总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比赛时间拟于9月下旬至10月举行,具体赛程另行通知。
三、项目设置
1、篮球项目:设机关(社区)组、办事处组、学校组、企业(金融、卫生)组。
2、乒乓球、羽毛球项目:设机关(社区)组、办事处组、学校组、企业(金融、卫生)组,包括男、女单打两个项目。
四、比赛规则
1、篮球项目: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分别按中国乒协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预赛,广泛动员,择优选拔参赛队员,同时,明确1名领队和一名联络员,全程负责报名及参赛组织工作。
2、所有项目参赛队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实验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是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册(工资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纳入管委会派遣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借调人员。
(2)垂直管理部门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册(工资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邀请上级领导机关工作人员。
(3)企业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是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职工,不得邀请企业总部职工。
3、各单位负责审查参赛队员资格,报名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参赛队员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准。
4、所有项目参赛队员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篮球项目:各单位参赛运动员不得超过12人。报名时提交参赛队员近期2寸照片2张。每人须备两套(深、浅)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应有明显的号码。
(2)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各单位报名参赛男、女运动员均不得超过5人。
5、所有参赛项目,各单位均应单独组队参赛,不得以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组队参加比赛。
6、凡参赛单位以外的工作人员,均视为外援,一经发现,取消单位比赛成绩或参赛资格。
7、凡没有报名参赛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中途参加比赛。
8、所有参赛队员,必须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判决。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双方队员发生冲突、冒名顶替参赛等不文明行为,视具体情节轻重,取消单位比赛成绩或比赛资格。
六、表彰奖励
1、篮球项目:各组前四名及优秀组织奖单位。
2、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各组男、女单打前五名。
联系电话:86198089 联 系 人:单卫东 王继涛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总工会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社会事业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