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2016年秋季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326840448/2016-000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清河〔2016〕41号成文日期:2016-09-09发布日期:2016-09-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2016年秋季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办事处2016年秋季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下简称“全面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有关会议和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确保国际机场和省道等交通干线正常运行,保障全办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清河办事处2016年秋季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办事处2016年秋季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下简称“全面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有关会议和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确保国际机场和省道等交通干线正常运行,保障全办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两学一做”教育学习为契机,以建设生态、和谐港区为总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强化督查,标本兼治,严格奖惩,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航空运输安全,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

    二、目标任务

    落实办事处、村、组到个人四级联动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户、责任到人、考核到人,确保2016年全面禁烧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颗树”的全面禁烧目标。

    三、职责分工

    包村领导:一是负责所包村推广秸秆还田,负责各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督导工作;二是负责严格规范农机手操作规程,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违规操作引起焚烧事件的当事人进行处理。三是包村领导负责所分包村的全面禁烧工作,对所分包村的所有工作负总责。

    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村组干部对全面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确保所分包的村组不发生任何焚烧现象。

    督导组:办事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全天24小时负责督查全办事处辖区内的全面禁烧工作,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负责对全面禁烧的巡回宣传工作。

    巡防组:办事处巡防大队分两个中队,全天24小时进行巡防,发现有燃烧现象及痕迹即时进行处理,并进行汇报。

    环卫队:每村的环卫工人,在工作之中发现有燃烧秸秆及杂物的,要即时进行清除。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行政村要利用广播、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全面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全面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办事处实行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包村包组、村组干部包户包地块责任制,将全面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体系,对各行政村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办事处要建立全面禁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从办事处到村、村到组、组到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下级对上级负责,做到“出事必问责,问责有对象”。

    (三)加强宣传,科学引导

办事处要大力宣传全面禁烧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切实搞好实地指导,提高广大群众利用秸秆的积极性。推广收割机械新技术,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四)严格督查,周密监控

    办事处要组织专人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进行昼夜巡视,在各主要交通干线和各行政村设立监督员,佩戴标志,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办事处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56527333,由专人值班,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督查区域内的相关问题。

    (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办事处要重点防范省道两侧等敏感地区的焚烧现象,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公路(省道、乡间道路)两侧5米范围内的秸秆全部清除,对办与办之间、村与村之间田地交界处15米范围内的秸秆全部清除,坟地周围5米范围内秸秆全部清除;设置禁火区,禁火区周围要有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并设置检查岗,监督检查人员佩戴明显标志,进入禁火区人员严禁携带打火机、香烟等火源,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收缴、制止;鼓励和引导群众文明祭奠,在全面禁烧期间禁止烧纸和燃放鞭炮,从源头上控制任何焚烧事件的发生;各村、组应组建应急小分队,配备必要灭火设备,各村、组应急分队分别不少于10人,发现火情及时制止,火势较大时及时向消防大队报告。

(六)严格执法、重点打击

 在全面禁烧期间清河派出所加大对蓄意点火燃烧秸秆、垃圾、生活杂物的打击力度,派出所按照相关规定对点燃秸秆、垃圾、杂物人员进行处罚。

(七)每村安装禁烧宣传车一辆,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和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行政村一定要站在改善民生、优化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维护办事处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禁烧工作的紧迫性

 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全面实现管委会制定的禁烧目标。

(二)齐抓共管,加强协调

 全面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加强联络,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协调处理好全面禁烧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奖惩兑现,严格问责

 办事处将对工作中措施得力,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给以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组干部的党政纪责任,对没有按要求完成责任目标的村组严格问责。督查中凡被发现有一处着火点或焚烧痕迹,罚村经费1000元,对燃烧点进行倒追,以地找人、以点找人,依据相关法规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督查中凡发现脱岗现象,一人次罚当事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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