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暨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213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监管,专项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2发布日期:2016-09-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暨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督促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提供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根据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食药监[2016]151号)、《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食药监[2016]209号)、《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郑食药监[2016]222号)等文件的要求和部署,定于2016年9月12日--30日期间,市局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成立专项督导组等形式,深入到我市部分县(市)区旅游景点、高速服务区、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督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旅游景点、高速服务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

(一)督导时间

2016年9月12日--30日

(二)督导组

组  长:刘涪江  食安办副主任 市局副局长

副组长:齐新志  市局餐饮食品监管处处长

成  员:闫明勋、贾凡、高广萍

联系人:闫明勋  18638921276

(三)督导方式及内容

督导组采用随机抽查、飞行检查、暗访等形式,现场查看县(市)区旅游景点、高速服务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导

(一)督导时间

2016年9月XX日(具体时间待定)

(二)督导组成员(待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市局领导:周铭局长、刘涪江副局长;

局办公室、餐饮食品监管处、中原区局、高新分局;

郑州部分主流新闻媒体。

(三)督导内容

现场视察中原区、高新区部分大中专院校、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局对旅游景点、高速服务区、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一系列工作要求与部署,严格监管,积极作为,切实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广大市民饮食安全。

(二)督导组要详细掌握各县(市)区局开展旅游景点、高速服务区、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指导专项检查工作。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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