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8918/2016-001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黄政〔2016〕82号 | 成文日期:2016-08-31 | 发布日期:2016-09-1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黄店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
现将《黄店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黄店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
附件2:黄店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黄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黄店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3个专项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6]53号《中牟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扎实有效推进我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袁瑞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工作区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承担对上报告,对内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任务及标准
任务:各相关部门配合各行政村完成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工作。
标准:全镇禁限养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关停或搬迁;适养区内推行标准化养殖方式,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废水废气零排放。
三、责任分工
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一部署,负责开展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企业办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并督促各行政村对禁限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关停和搬迁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四、推进措施
(一)以工作区为单位成立3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推进组,由各工作区区长任督导推进组组长,对各自工作区所属村进行工作督导推进,每周下村督导次数不低于2次。
(二)推进组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村依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予以整改,切实做好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
(三)上级交办或群众举报的案件由各推进组督促相关行政村在3日以内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结果,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察。
(四)规范养殖业发展,无合法手续的一律不允许新增、新建、改(扩)建养殖场(户、企业),坚决杜绝镇域外养殖场(户、企业)新迁入黄店镇从事养殖业,各督导推进组、各行政村负有监管责任。凡因监管不力出现违法新增、新建、改(扩)建或镇域外新迁入辖区养殖场(户、企业)的,由镇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五、时间节点
2016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或搬迁;适养区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废水废气零排放。
六、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舆论氛围。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向社会宣传解读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攻坚措施,展示我镇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决心。畜禽养殖污染涉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发展,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唤起全社会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参与和关注意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监管。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县、乡有关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意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有效改善。对群众举报未经处理粪污水直排的养殖场,依法封堵排污口并进行依法处置,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落实监督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责任制,接受群众的监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行政村畜禽污染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各行政村畜禽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绩效管理。适时协调联系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执法行动,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严格落实“日督查、月排名、年总评”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依据中共中牟县委办公室、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牟办文[2016]46号)文件精神,切实承担起部门职责,努力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照台账,实施销号。
(二)明确责任。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托网格化管理,细化目标,夯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到场、到户、到人。
(三)严格问责。为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促进全县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依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2:
黄店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瑞霞 镇长
副组长:丁雪冰 镇党委副书记
范中祥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陶建梅 副镇长
李彦伟 镇武装部长
田恒涛 统战员
赵增力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鹏 党政办主任
冉志华 畜牧站站长
马聚岭 财政所所长
张彦军 企业办主任
刘小伟 民政所所长
李富杰 农办主任
田明礼 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双喜 电管所所长
各行政村负责人均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田恒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黄店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络人:常帅 13526797804
黄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