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名学会赴我县开展第二次全国地面普查监理和质量评定工作

索 引 号:005292372/2016-0017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民政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2发布日期:2016-09-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国地名学会赴我县开展第二次全国地面普查监理和质量评定工作

2016年9月12日上午,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所长王胜三一行在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克强、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司新鲜和副县长卢志刚等人的陪同下,对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监理和质量评定检查。

会上,李晓莉局长首先对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简单汇报,同时也提出了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和下步打算,力争扎实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效提升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随后,各位领导在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和普查档案等八个方面对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在其后的总结会上,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科研副处长钟军在肯定了我们前期工作的成绩后,也要求我县第二次全国普查工作的外包公司需认真专业的对待普查,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理论室主任张清华、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理论室助理研究院吴坚等领导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加快工作进度,完善登记表后应及时上传到数据库。

二、要早充分理解什么是标准地名的前提下,准确、详细、规范的填写标准地名。

三、对涉密的文件、信息,要按照涉密等级进行规范化分类、归档。

四、应该在多参阅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以及各类史志等有价值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准确阐述地名来历和含义,同时在地理实体概述上应更加详实。

五、注重资料保存。在地名普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文件要充分保留。

截至目前共采集11大类92个子类的地名信息4406条,其中陆地水系名称20条,陆地地形名称16条,行政区域名称15条,群众自治组织名称282条,非行政区域名称37条,居民点名称728条,交通运输设施名称650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名称69条,纪念地、旅游景点名称149条,建筑物名称75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名称2261条,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