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郑州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4577211X/2017-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2发布日期:2016-09-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郑州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更加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根据《郑州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工作推进方案》(郑改组﹝2016﹞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简政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工作重心下移、收件端口前移,逐步将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政务服务事项收件窗口向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下沉,实现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 “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流程优、服务好、成本低、效率高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提高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服务便民利民。全面梳理与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密切相关的行政权责事项,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明确联动标准和时限,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不改变法定主体、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责任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尊重群众意愿。由办事群众自主选择通过四级联动的方式办理业务或者前往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办事窗口直接提交材料,满足群众不同的业务办理需求。

——信息资源共享。四级联动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证照等信息,纳入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库,实行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申报材料一次提交多部门共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1.实现便民服务体系全覆盖。结合郑州市“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应当建设至少有1处便民服务中心。2000人及以上的村(社区)应当建设有1处便民服务站;2000人以下的村(社区)可以与相邻的村(社区)共用一个便民服务站。由于拆迁等原因,原有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被拆除的,乡镇、街道办可以通过临时搭建、租赁等方式组建临时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应当在居民回迁安置点按照上述标准规划建设新的便民服务站,并于居民回迁时正式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2.统一便民服务体系名称标识和运行模式。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的名称统一为“行政区域名称 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统一规范为“村(社区)名称 便民服务站”。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口受理”,分设综合受理窗口和出件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统一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市、县联动事项申请材料的核对接收、材料清单的出具、同时录入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并将录入的信息点击推送相关部门,以及受理回执单、不予受理决定和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的打印、送达。出件窗口统一负责办理结果的送达工作。此外,申办事项属于本级职责范围内事项的,应在便民服务中心完成,并在便民服务中心完成乡镇、街道办具有法定初审权的联动事项的初审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3.保障便民服务网点硬件设施和网络系统的配置。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的硬件设施应配置电脑、高拍仪、电子签章器、彩色打印机、视频监控系统、身份证识别器等,以保障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统一使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并以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为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办理的第一平台。其网络系统由乡镇、街道办与市信息公开办对接后接通。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二)配强便民服务工作人员

4.明确乡镇、街道办四级联动工作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应当明确1名副职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及本辖区的四级联动工作,具体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的整合、工作人员的固定、联动事项的运行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5.固定便民服务专职人员。整合乡镇、街道办计生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等职能整体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调配2-3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市、县四级联动事项的办理。专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工作需要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便民服务工作,从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固定1人专项负责,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固定1人。乡镇、街道办招录政府工作人员时,有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优先考虑。

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便民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确定、人员配备和调整情况,应当及时报送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三)科学梳理四级联动事项

6.全面梳理四级联动事项。由市政务办牵头,从全市行政权责事项中确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服务事项清单,逐批推行四级联动。四级联动事项清单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对外公布。市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对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开展四级联动工作。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对清单事项进行联动的,应当向市政务办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因漏梳行政权责事项或者法律法规修改而未及时对行政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应当按照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补充列入。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7.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化。市政务办组织四级联动事项的法定实施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对联动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办理期限进行标准化配置,取消一切不必要的证明和盖章环节,编制受理审核要点、常见错误示例,固化行政执法文书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为政务服务四级联动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四)规范四级联动办理行为

8.完善便民服务制度。各乡镇、街道办要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午间不间断服务、AB岗等服务制度和工作人员考核等管理制度,规范便民服务行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9.规范四级联动程序。实行四级联动的事项,办事群众可以申请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代为办理、代为提交材料,也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和我市相应的职能部门,应当积极回应群众申请,加强上下级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按程序进行信息资料的提交、录入政务服务网、点击推送有关部门和依法审核办理,不得以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法定受理范围为由拒绝接收。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0.惩戒失信人员。申请人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政务服务办理结果错误的,其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记入重点名录管理,记入信用体系,相关信息录入和事项办理人员不承担责任(依法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除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撤销该结果,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区别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本人做出相应处理;属于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一年内不再接受申请人通过四级联动系统的所有业务办理申请。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1.做好档案的归集、整理。市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按规定设置专门的档案存放场所,对各自接收、录入的申报材料和审查(核)中形成的审查(核)意见、核查资料、公示情况等审查(核)资料妥善保管。其中,乡镇、街道办接收、录入的申报材料和形成的审查(核)资料分类整理后,于每月20日—25日分别报送市直相关部门。市直各部门对本部门接收、录入的申报材料和形成的审查(核)资料,以及乡镇、街道办报送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属于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立卷归档。属于郑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于每月26日—30日分别报送相应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于次月10日前,对接收、直接办理的事项资料和我市政务及其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五)强化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培训

12.组织专项培训。市政务办牵头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四级联动系统操作,政务服务改革精神、改革要求及便民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礼仪,以及联动事项的具体业务办理。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必要时可选派便民服务人员上门学习政务服务业务办理。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

(六)提升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系统支撑力

13.完善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市信息公开办要积极和郑州市数字办沟通对接,根据四级联动的运行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网相应功能模块,实现录入申报材料的自动分类推送,和业务办理短信提醒,确保四级联动的顺利、高效运行。

责任单位:市信息公开办

14.推广电子印章的使用。市信息公开办牵头,统一安排部署市直相关部门电子印章的制作、认证和启用、推广工作,并予以监督落实。

责任单位:市信息公开办、市直相关部门

四、工作步骤

1.9月13日前,开展便民服务人员四级联动系统操作、服务礼仪和四级联动事项的具体业务办理培训;第一、二批联动事项的办事指南、受理审核要点、申请表单的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编制完成,并在本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

2.9月20日前,完善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功能,硬件设施配置到位,人员配置到位,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络全覆盖;确定《荥阳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事项(第二批)》每个事项,每个审批环节办理人员,将联动事项配置到政务服务网。(事项目录见附件2,具体内容请在邮箱:xyszwbgs@163.com下载,密码:64658299)。

3.9月25日前,完善便民服务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档案归集整理制度。四级联动业务办理短信提醒系统建设到位,相关部门电子印章启用,四级联动工作全面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转职能、优服务、惠民生的高度认识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供给侧结构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统一研究部署、重点保障。单位主要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街道办分管副职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落实相关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建设所需经费、工作所需人员以及场地设施等,加大对四级联动政务服务工作的扶持和支持。市政务办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的工作指导,统一规范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的便民服务行为。

(二)强化联动事项的主体责任

四级联动事项的法定实施主体是该事项运行的责任单位,要跟踪分析研判事项运行办理情况,加强对各级受理、审核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四级联动事项的规范运行。除客观原因外,在基层收件、政务服务网上流转、办理等环节出现问题的,在追究接件部门责任的基础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时还要对四级联动事项的法定实施主体进行扣分。

(三)建立信息反馈和运行协调机制

市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在四级联动运行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定期将四级联动运行情况上报市政务办。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办理权限不明确、权力下放不彻底等影响四级联动运行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务办反映,由市政务办组织相关部门研判解决。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

市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加强四级联动事项的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群众申请。鼓励申请人直接提交政务服务申请表的电子表格,并在表格中“申请人签名处”进行电子签章。对于填写电子表格确有困难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便民服务人员应当帮助填写。

(五)强化督导考核

市政务办要加强对四级联动事项运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四级联动工作统一纳入相关“五单一网”改革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对四级联动事项运行不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荥阳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事项目录(第一批)     

           2.荥阳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事项目录(第二批)

 

附件
  • 附件一:郑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四级联动事项(第一批).doc
  • 附件二:郑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四级联动事项(第一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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