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42/2016-00109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12 | 发布日期:2016-09-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6月中旬,郑州圣普太阳能有限公司到贾峪镇石硼村推销净水机。推销时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实验过滤测试等方法证明饮用水不合格推销净水机。韩美兰女士听到水质不合格后购买了一台价值1680的净水机,在使用时发现漏水,要求退货遭到拒绝。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消费者所述属实,经调解郑州圣普太阳能有限公司同意退回消费者全部货款1680元。我局对该公司以误导比对实验的推销方式提出警示要求整改,该公司意识到销售方式存在问题,表示以后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