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22/2016-00082 |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民族事务/业务信息/民族团结进度宣传教育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民族,宣传教育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13 | 发布日期:2016-09-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9月5日至9日,荥阳市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深入乔楼镇、豫龙镇、金寨乡、高村乡、贾峪等乡镇,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一是现场给群众讲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散发《非法宗教活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对我市区域内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举报;三是发放《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共计1200余份,赠予群众《清真食品宣传手册》、《民族常识手册》等书籍共计600余册。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深入到群众当中,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民族团结,宣传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