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环保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
拟验收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河南国联矿业有限公司 | 河南国联矿业有限公司8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荥阳市贾峪镇老邢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河南国联矿业有限公司80万t/a建筑石料用灰炭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郑环然〔2013〕67号文给予批复。郑州市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8月18日以郑环然试【2015】26号和2015年12月以郑环然试【2015】41号批复试生产,第二次试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3月10日。2016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进行了验收监测 | 1.废气:破碎加工场地建成了整体式全封闭车间,破碎筛分等设施又单独进行了密闭,1座石粉料仓和5座石粉筒仓,1座产品堆棚;爆堆洒水降尘;进料口三面封闭并安装雾化洒水喷头;安装5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及15米高排气筒。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处理;除尘器收尘灰全部收集至石粉筒仓;废土石排至排土场。 5.生态环境:已采取绿化、地面硬化和边坡防护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排土场下游修建挡土墙等措施。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