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6-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农机补贴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18 | 发布日期:2016-09-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
根据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郑农机文〔2015〕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办2016年秋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特通知如下:
一、购机补贴报名时间
秋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9月19日开始报名,截止9月21日结束报名。各村将本村内报名情况汇总后,于9月21日17:00前报送至新港办事处农业办公室,逾期未报送将不再受理。
二、购机补贴形式
2016年秋季购机补贴采取先购机后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如秋季购机报名人员较多,将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补贴。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 村委相关证明(证明购机人员为本村常住人口,同意享受购机补贴),加盖村委会公章。
2. 购置农机发票及合格证3份(提供复印件即可)。
3. 身份证复印件3份。
四、不享受购补贴人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再享受购机补贴:
1. 2016年春季已经享受过购机补贴的;
2. 在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工作的;
3. 非农业户口的;
4. 存在套补、骗补记录的;
各村在开展报名工作时,要严格筛查,杜绝不合格人员参加补贴报名工作。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