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三类车辆淘汰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05295178/2016-0018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方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8发布日期:2016-09-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三类车辆淘汰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三类车辆淘汰工作,强力推进我镇大气污染治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中牟县牟政办[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消减三类车辆污染物排放问题,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拆解报废国三及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车辆使用十年以上、三个周期未进行审验并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车,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完成淘汰任务(2016年完成任务问题的50%,2017年完成任务总量的30%,2018年完成任务总量的20%),大幅降低老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工作任务

1、对2014年—2016年报废黄标车进行回头看,对车辆信息情况进行再次摸排、登记、存档,并录入电子档保存;

2、对老旧车辆逐车进行排查,要求与车主见面,并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填报摸排表并录入电子档进行保存;

3、对重型柴油车辆进行排查,并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填报信息档案,并录入电子档进行保存。

三、方法措施

1、任务分解

按照县黄标办下解任务,根据车主登记信息的户籍所在地按照行政村进行分解,实行包村站所负责制。

2、工作方法

各包村站所、各行政村要指派专人负责,要坚持做到见人、见车,确保走访见面率100%,动员率100%,宣传率100%,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督促车主将老旧车上交回收企业办理报废业务。

3、警地联动

对通知到车主但拒不配合工作的,各包村站所与派出所“一村一警”结合,辖区民警要主动配合,协助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

各包村站所负责本村的三类车辆淘汰工作,包村站所、各行政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类表格的填写、上报工作。

2、强化督查考评

对各村进度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工作配合不积极、不主动、连续排名落后的站所和行政村负责人,将进行约谈。

3、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各类渠道对三类车辆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对车主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淘汰的自觉性,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016年9月1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