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6-001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方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18 | 发布日期:2016-09-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三类车辆淘汰工作,强力推进我镇大气污染治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中牟县牟政办[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消减三类车辆污染物排放问题,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拆解报废国三及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车辆使用十年以上、三个周期未进行审验并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车,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完成淘汰任务(2016年完成任务问题的50%,2017年完成任务总量的30%,2018年完成任务总量的20%),大幅降低老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工作任务
1、对2014年—2016年报废黄标车进行回头看,对车辆信息情况进行再次摸排、登记、存档,并录入电子档保存;
2、对老旧车辆逐车进行排查,要求与车主见面,并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填报摸排表并录入电子档进行保存;
3、对重型柴油车辆进行排查,并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填报信息档案,并录入电子档进行保存。
三、方法措施
1、任务分解
按照县黄标办下解任务,根据车主登记信息的户籍所在地按照行政村进行分解,实行包村站所负责制。
2、工作方法
各包村站所、各行政村要指派专人负责,要坚持做到见人、见车,确保走访见面率100%,动员率100%,宣传率100%,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督促车主将老旧车上交回收企业办理报废业务。
3、警地联动
对通知到车主但拒不配合工作的,各包村站所与派出所“一村一警”结合,辖区民警要主动配合,协助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
各包村站所负责本村的三类车辆淘汰工作,包村站所、各行政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类表格的填写、上报工作。
2、强化督查考评
对各村进度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工作配合不积极、不主动、连续排名落后的站所和行政村负责人,将进行约谈。
3、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各类渠道对三类车辆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对车主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淘汰的自觉性,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