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3X/2016-001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0 | 发布日期:2016-09-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高村的父老乡亲们:秋收已至。首先对您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丰收在即,我们为您的丰收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希望您能自觉投身到秸秆禁烧的工作中来。
为全面做好我乡“三秋”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广大农民朋友认真贯彻执行,并相互转告。
一、严禁在田间地头吸烟、使用明火作业;二、严禁在田间因丧事、祭祀活动等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尽量避免村庄内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止火源掉落田间;三、农用机械不要带病作业,不过载、不超负荷运作;收割机、拖拉机的排气管上要安装防火设施,以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四、田间地头内应配备足够的铁锨、水桶、脸盆等灭火器具,水桶、脸盆中要保持水满;五、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坚决维护国道、省道、乡村公路的交通安全。如因在国道、省道、乡村公路打场、晒粮造成交通阻塞或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六、严禁在田间、路旁及其它场所焚烧秸秆、杂草。
凡不执行规定,焚烧秸杆、杂草或在田间等场所吸烟引发火灾的,违者发现一堆罚1000元,发现一亩罚10000元,烧死一棵树罚100元,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以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刑事处理。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农民朋友们切不可一心想着忙收种,放松安全警惕、淡化安全意识,而造成一切不应有的损失。希望广大村民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抢收快种的同时正确处理好防火工作,避免产生危害,受到经济法律处罚。我们鼓励广大村民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做到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举报电话:64900208。
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决做好“三秋”生产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这项工作。 最后,祝您合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