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召开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 索引号:416050255/2016-0001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管理/业务信息/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发展局
  • 关键词: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9-20
  • 发布日期:2016-09-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召开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为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整治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郑办〔2015〕33号)的要求,9月18日上午,市市场发展局召开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跃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整治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郑办〔2015〕33号)的要求,9月18日上午,市市场发展局召开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跃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局长房广明首先通报了我市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田局长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下步工作安排部署,一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分管单位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分管单位辖区集贸市场的文明城市集中整治工作;二是各市场管理处是本辖区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集中整治行业督导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正职是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集中整治行业督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行业督导直接责任人;三是市场发展局要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搞好指导和服务工作,主动深入集贸市场开展服务工作,同时和各区、管委会加强合作,搞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市局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责任,组织对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以及在国家、省市各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所属市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片包干的同志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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