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郑金〔2016〕1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豫郑金〔2015〕144号)文件规定,经过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正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申请材料审核,本次变更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拟同意该公司变更以下事项。现对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 变更股东:
原股东:河南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涛、刘粉玲、张庆文、陈立本、苏有明、于鹏。
变更后:河南正商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张涛、刘粉玲、张庆文、陈立本、苏有明、于鹏。
二、 变更股权结构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由原来的河南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0%(15000万元);张涛持股15%(4500万元);刘粉玲持股10%(3000万元);张庆文持股10%(3000万元);陈立本持股5%(1500万元);苏有明持股5%(1500万元);于鹏持股5%(1500万元)。变更为河南正商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15000万元);张涛持股15%(4500万元);刘粉玲持股10%(3000万元);张庆文持股10%(3000万元);陈立本持股5%(1500万元);苏有明持股5%(1500万元);于鹏持股5%(1500万元)。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1-86198017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