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6-00092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6〕35号 | 成文日期:2016-09-08 | 发布日期:2016-09-21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申请改建病区床位费标准延期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病房楼妇科一病区、二病区、儿科病区、产科病区、新生儿科二病区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妇科一病区 (1号楼)
双人间(共10张床):28元/床·日
房间设施:ABS床头二折床、ABS床头柜、空调、液晶电视、物品柜、设备带全套(包含集中供氧、负压吸引器、床头灯、呼叫器)、方凳。
二、妇科二病区 (4号楼)
(一)单人间(带卫生间,共2间):60元/间·日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PP床头单摇床、ABS床头柜、物品柜、输液天轨、空调、液晶电视、设备带全套(包含集中供氧、负压吸引器、床头灯、呼叫器)、方凳、地灯。
(二)双人间(带卫生间,共24张床):30元/床·日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PP床头单摇床、ABS床头柜、物品柜、输液天轨、空调、液晶电视、设备带全套(包含集中供氧、负压吸引器、床头灯、呼叫器)、方凳、地灯。
三、儿科病区(1号楼)
(一)单人间(共2间):50元/间·日
房间设施:ABS儿童床、陪护床、ABS床头柜、空调、液晶电视、物品柜、输液天轨、设备带全套(氧气、吸引器、床头寻呼器、床头灯)、喂奶椅。
(二)双人间(共12张床):28元/床·日
房间设施:ABS儿童床、ABS床头柜、空调、液晶电视、物品柜、输液天轨、设备带全套(氧气、吸引器、床头寻呼器、床头灯)、喂奶椅。
四、产科病区(2号楼)
(一)单人间(共13间):50元/间·日
房间设施:ABS三折床、陪护床、ABS床头柜、空调、液晶电视、物品柜、输液天轨、设备带全套(氧气、吸引器、床头寻呼器、床头灯)、喂奶椅。
(二)双人间(共8张床):28元/床·日
房间设施:ABS三折床、ABS床头柜、空调、液晶电视、物品柜、输液天轨、设备带全套(氧气、吸引器、床头寻呼器、床头灯)、喂奶椅。
五、新生儿科二区(无菌、无陪护、封闭管理,2号楼):20元/床·日
房间设施:不锈钢高档病床、冷暖空调、空气消毒机、除菌空气净化机、配奶间、奶瓶消毒柜、洗衣机、奶瓶、奶嘴等。
以上床位费均含取暖、降温费。你院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郑价费函〔2010〕94号、郑价费函〔2011〕51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