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329/2016-001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1 | 发布日期:2016-09-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概况
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四)负责全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进行筛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参与建立全区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五)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质量振兴和质量强区建设工作;组织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七)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上街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拟定实施全区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决算单位构成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作为区委的职能部门,下设有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上街区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和上街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事机构,皆为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各项收支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统一核算,2015年部门决算数据包含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744.53万元,支出总计766.9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98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0.55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6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23万元,占78.26 %;项目支出166.73万元, 占 21.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743.98万元,支出750.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4.9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16万元,占6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4万元,占17.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万元,占2.5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万元,占15.60%;住房保障(类)支出26.75万元,占3.97%。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476.99万元,支出决算为45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23.66万元,支出13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9%。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50.91万元,支出18.74万元,完成预算的3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年初预算按照工资总额的8%计算了在职人员住院基金,当年未支出此项资金。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此资金为上街拨付的是指标资金,主要为市政府和区政府对获得著名商标企业的奖励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0.09元,其中:人员经费 51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3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2%,主要原因:2015年发生车辆维修费用较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0.01万元,基本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合计18.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合计0万元。2015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用于单位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完成行使职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样表(八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