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 引 号:665995735/2016-0009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1发布日期:2016-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发改委2015年收入总计734.56万元,支出总计733.55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87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2015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300万元,作为政策性补贴资金奖补企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发改委本年收入合计73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27万元,占99.6%;其他收入 3.29万元,占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发改委本年支出合计7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0.19万元,占38.2%;项目支出453.36万元,占6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发改委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1.27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4.49万元,增长63.68%。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2015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300万元,作为政策性补贴资金奖补企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发改委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62万元,支出决算为73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68万元,占4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万元,占7.4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9万元,占1.37%;住房保障支出14.08万元,占1.92%;其他支出300万元,占40.9%。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0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5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4%。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预增发工资。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12月份有实习期人员转正。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年初预算为40.51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了退休人员。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支

出(款)。年初预算为1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计提了住院基金。

    (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2015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300万元,作为政策性补贴资金奖补企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发改委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38.48%,,主要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0.56万元,下降24.04%,主要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完成预算的38.48%,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26批次、170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0.56万元,下降24.04%,主要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区发改委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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