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214/2016-0008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1 | 发布日期:2016-09-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上街区财政局关于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部门决算的情况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基本情况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于2010年3月,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城乡规划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房产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负责全区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区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全区住宅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编制全区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全区住宅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
(四)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区房地产转让、租赁、拍卖、广告、赠与、置换、中介、评估、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和经纪资质备案;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认定工作。
(五)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管理;负责房屋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产产籍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
(七)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区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向上级部门申报;组织、指导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十一)编制区内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的统一规划管理;依法对城乡规划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报批。
(十二)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建设项目和规划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勘察测绘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验线和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编研、开发利用及信息化工作。
(十五)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负责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市政、装饰、商品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及相应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和发放;负责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制订建材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市场;负责各类建材产品和地方材料的质量检查;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市场准入使用监督、检测工作。
(十八)负责市政建设工作。编制全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区市政道路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编制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勘察与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报批工作;组织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十九)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二十)编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咨询、建材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一)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止2015年我单位共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9人。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9476.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52.55万元,其他收入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3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为9452.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6.54万元,医疗卫生19.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007.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7.48万元,期末结余150.42万元。
三、决算支出情况。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建设发展相关工作。决算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73.46万元,主要用于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979.0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支出6361.1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区政府2015年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峡窝镇安置区工程建设。
各支出功能分类的主要情况是: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取暖费。
2、行政单位医疗1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及生育保险金。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89.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87.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改制企业在职人员生活补贴、养老失业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统筹外退休金等费用。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3.17万元,主要用于上街区总体规划编制及职工死亡抚恤金。
6、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万元,用于上街区规划展览馆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7、住房保障支出27.48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2300万元,用于峡窝镇安置区A3片区工程建设。
9、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250万元,用于峡窝镇安置区A3片区工程建设。
10、交通运输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华山路、漓江路的工程费。
11、农村基础设施支出111.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华山路、漓江路的工程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2015年无因公出国人员。
2、2015年没有公务车。
3、2015年我局公务接待费2.0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接待。与2014年相比有所增加,原因主要在于年末召开上街区规划评审会招待。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