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6664/2016-00247 |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宗教事务/业务信息/宗教相关合法权益维护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民族,宗教,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1 | 发布日期:2016-09-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及时发现、消除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中牟县宗教局于6月7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夏季消防安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成立由宗教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统战员为成员的宗教活动场所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由各乡(镇、街道)统战员、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及4个宗教团体下发《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牟宗〔2016〕4号),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明确各自任务。
二、加强宣传,明确思想。通过发放消防安全宣传页、组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自防自救能力培训等各种形式,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等,宣传到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让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
三、加强排查,明确方法。一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开展全面排查;二是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对本场所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查;三是县宗教局会同乡(镇、街道)统战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进度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每周三上报至县宗教局。
四、加强整改,明确责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不齐全、线路老化不规范、安全出口堵塞等安全隐患,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专人负责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对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