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索 引 号:579226980/2016-0005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港社〔2016〕35号成文日期:2016-09-20发布日期:2016-09-2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科室,各工作站:

根据省、市和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经中心研究,结合辖区实际,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0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70号)、《河南省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豫处非领〔2016〕9号)精神,按照《郑州市2016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郑处非领〔2016〕2号)和《郑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处非领〔2016〕7号)要求,结合区有关文件要求,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态度坚决、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妥善处置重大案件,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一批重大风险案件得到稳妥处置;区域性、行业性非法集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潜在风险苗头得到及时控制;重点行业主管、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业运行更加规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涉稳隐患和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非法集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工作原则

1.统筹领导。中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注意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衔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及时启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处理。

2.稳步推进。防控风险与依法打击并重,通过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预警、警示教育、限期清理、整顿规范等方式,大力化解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控制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案件;注意风险隔离,讲究整治策略,依法依规,有节有度,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疏堵结合。依法打击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4.标本兼治。在积极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告管理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三、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整治重点

1.重点领域。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保险代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典当、租赁、房地产、高科技开发、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本地其他高风险行业企业;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分支机构。

2.重点行为。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二)工作措施

1.摸清风险底数。各工作站在本辖区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动态,采取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发动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各工作站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摸底排查工作。

2.强化监测预警。各工作站要运用网格化管理优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和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置全流程的监测预警体系。

3.稳妥处置风险。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发现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

4.依法打击犯罪。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按照现行非法集资处置办法,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资讯排查、典型案例教育等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净化地方金融环境;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切实维护稳定。要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口径,以适当方式公布案件进展,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人关切和诉求,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坚持整治与维稳并重,实时掌握、处置涉稳苗头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7.健全长效机制。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结合本辖区实际,着力落实监管政策和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真空。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9月)。各工作站形成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于2016年9月20日之前完成。

(二)排查整治(9-11月)。各工作站结合本辖区实际,对重点行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三)总结提升(12月)。对风险排查和整治、打击犯罪、宣传教育、广告清理、建章立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量化统计,按时、按要求报送总结报告。此项工作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中心处非办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区处非领导小组和区处非办。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站要高度重视当前非法集资风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各工作站要及时向中心处非办报送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和处置措施、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工作成效等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分别于9月25日前、11月25日前上报中心处非办,重大问题随时报告,中心处非办视情编发工作简报,总结推广各工作站工作经验,指导和督促各工作站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各工作站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相关工作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出现断档现象,中心处非办以适当方式进行督导。

 

附件:1、非法集资活动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

        2、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3、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量统计表

        4、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明细表


附件
  • 附件1:非法集资活动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docx
  • 附件2: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docx
  • 附件3: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量统计表.xlsx
  • 附件4: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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