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索 引 号:085569182/2016-0024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8发布日期:2016-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会计人员到经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培训。
3、参加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4、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财政局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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