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295282/2016-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牟县公安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2发布日期:2016-09-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中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中牟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中牟县公安局部门职责

1、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部属全县的公安工作。

2、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指导、检察、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5、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6、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和对嫖娼卖淫人员的收容教育。

7、负责对全县经济领域犯罪的防范和打击。

8、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

9、领导协调全县武警、消防的工作 。

二、中牟县公安局决算单位构成

中牟县公安局的部门决算包括全局各科室队所等所有二级单位及局本级单位的决算。

第二部分

中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公安局2015年收入总计18288.85万元,支出总计18166.9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合计1828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93.4万元,占99.5%;其他收入95.46万元,占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合计1816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7.44万元,占66%;项目支出6149.49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193.4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721.48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新增道路交通设施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93.4万元,支出17812.05万元,年末结余381.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8万元,支出决算730万元,完成预算的95%,厉行节约3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购置车辆1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办案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在于严格控制油修费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9万元,下降2%。

(三)公务接待费41万元,完成预算的59%,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270批次、  2200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招待支出。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招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无此项资金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8万元,比2014年减少4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牟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牟县公安局共有车辆188辆,新购置车辆1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5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是指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各项正常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   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   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   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 公安局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三公经费.xls.xls
  • 收入决算批复表.xls
  • 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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