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274/2016-001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县政府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暨全面禁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韩寺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源头控制”的原则,在环境综合整治暨全面禁烧工作中采取多种举措,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巡查部署靠前、下沉到底,确保镇域范围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个黑斑。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韩寺镇秋季环境综合整治暨全面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镇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村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所辖区域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负总责,村支书、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将禁烧区域进行划分,实行网格管理,责任到人,确保所在村清除焚烧隐患,严防焚烧现象发生。
二、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承担责任,农户与村民组长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民组长与村两委签订《秸秆禁烧保证书》,村两委负责人与镇政府签订《全面禁烧承诺书》。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实行全天候巡查的工作机制和村组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每个自然村设置至少一处全面禁烧监督岗,要配备水桶、水带,铁锨等灭火设备。
三、加大宣传力度。镇政府组织印制悬挂横幅200余条、小红旗1500余面,张贴禁烧标语20000张;发放文化衫500多件、帐篷34个、禁烧广播25各、《致家长的一封信》5000封;建设活动板房22个;每村设固定宣传车1辆,镇政府抽调流动宣传车5辆组成流动车队在田间地头宣传。各村干部、禁烧宣传员统一穿着文化衫,每天早、中、晚不间断巡查,营造了浓厚的禁烧氛围。
四、加强巡查。实行镇、工作区、村、组四级巡查机制。镇成立2个巡查组,对各区进行巡回督查,发现焚烧现象,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对发现的焚烧痕迹及时处理掩埋。督查实行日通报制度,将每天督查情况全镇通报,作为奖惩的有效依据。
五、奖罚分明、严格追责。
(一)处罚措施
1.凡被镇督查组第一次发现的焚烧现象,对责任村和负责人给予全镇通报;被镇督查组发现2次或2次以上的,对责任村支书和村主任各罚款500元。各村负责人在接到督查组通知后,要在15分钟内及时赶到现场,否则加倍处罚。
2.凡被县督查组发现的焚烧现象,每次对责任村支书、村主任各罚款500元,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各罚款100元。
3.凡被市督查组发现的,对责任村支书、村主任诫勉谈话并扣除该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各罚款200元。
4.凡被市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的,扣除该村半年绩效工资,并取消经费补助和年度评先资格,对包村干部、包村领导给予组织、纪律处理。
5.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和点火当事人,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补措施
镇政府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及任务量的大小,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经费补助。
1.根据各村人口数量每村下半年补助每人10元。 2.对禁烧工作完成好的村,经研究,一次性增加发放绩效工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