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试行土地储备相关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

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16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通知,试行办法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2发布日期:2016-09-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试行土地储备相关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盘活和最大效率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加快推进登封市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步伐。依据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关于规范土地收储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5〕58号)等有关规定,登封市于日前试行对土地储备相关项目由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试行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试行范围。登封市拟划分四个区域,土地面积约90.8平方公里试行该办法。具体为:第一区域位于登封市西城区,涉及土地面积19.42平方公里。第二区域位于登封市东城区(含产业集聚区),涉及土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第三区域位于登封市嵩山论坛(唐庄)特色小镇,涉及土地面积约5.18平方公里。第四区域位于登封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含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和通航产业园区三个园区),涉及土地面积约36.2平方公里。

二、项目内容与投资估算。1、区域内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预估资金共计139.97亿元。(其中第一区域34亿元,第二区域31.28亿元,第三区域14亿元,第四区域60.59亿元)2、区域内土地前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气、通讯、照明、土地平整和绿化等)工作,预估资金共计约40.3亿元。(其中,第一区域7.5亿元,第二区域15.03亿元,第三区域6亿元,第四区域11.77亿元)

三、购买服务项目运作模式。1、登封市政府授权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确定四个区域承接主体。2、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应做好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等工作。

四、承接主体参与招投标的条件。为保证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快速有序推进,承接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投资能力。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投资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登封市土地收储工作高强度、高额度的资金需求。(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登封市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确定)2、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投资融资、项目前期、园区开发、运营管理维护能力于一体的多功能集成型集团,满足项目建设全周期全过程的服务要求,能够按要求完成土地前期开发全过程工作内容。3、项目成本控制。熟知土地收储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流程和要求,项目管理团队配备齐全,具备较强的本地化服务优势,能够有利于实现较低的土地储备相关项目成本。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5〕58号)关于承接主体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资金管理与运作。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由承接主体筹措,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按拆迁进度支付给涉及的乡(镇)区、办,再由乡(镇)区、办兑付给被拆迁群众。承接主体的投资收益由登封市政府按照具体规定支付。项目完工后进行综合验收,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后,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市财政,购买服务项目费用以最终审计决算金额为准并拨付给承接主体。

六、职责分工。1、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收储计划的编制、报批、拟征收区域内地块征收方案、国有土地收购、征地费用测算、同涉及的乡(镇)区、办签订土地征收包干协议,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各相关乡(镇)区、办负责区域内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和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根据拆迁安置工作要求,对土地收储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进行测算并兑付到位;完成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工作;负责项目区域内土地和其他信访稳定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有利条件。3、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程审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和市政府安排搞好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4、承接主体负责购买服务项目的资金筹措,包括项目区域内地上房屋拆迁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开发整理后的土地,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登封市政府定期召开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收购、村庄改造拆迁补偿和土地前期开发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八、其他工作安排。区域内需对报批和征收的集体土地,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程序及政府会议确定的征收计划分批完成报批征收和补偿工作。区域内涉及的国有土地按照登封市国有土地收购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完成收购工作,具体安排按政府确定的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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